根据中国气象局气测函[2008]73号文件和省局关于《观测环境现状证书》和《观测环境保护责任书》公示的要求,淮南局于7月25日完成《观测环境现状证书》和《观测环境保护责任书》在局公开栏和测报值班室的公示工作。
( 公示栏处《观测环境现状证书》和《观测环境保护责任书》公示牌)